2009年6月25日

股東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經驗

今天收到一封Firstrade寄過來的一封信,是Citigroup的同意徵求表決信(Consent Solicitation),也就是以股東的身份行使表決權。直接點選連結網址之後就會跳出投票的網頁:
輸入你的CONTROL NUMBER之後,會問你PIN碼,或是你如果直接點選有CONTROL NUMBER的網址就是直接問你PIN碼。因為E-mail沒有給PIN碼,所以你要請網站寄給你,點選以後直接收信就可以收到PIN,填進去就可以進入投票畫面:
如果你沒有不同意的或是完全信任公司的建議,那就可以點選最上面的Vote with the Board's Recommendations。如果有不同意的就選Withhold Consent,要棄權就選Abstain。這次投票是關於股利、領導人、退休、優先股等四部份的委託書附錄修正案。投完之後按Submit就完成了,很快很方便。

關於電子投票行使股東的表決權,有興趣的可以看這篇報告:網際網路行使股東會表決權之制度與技術架構研究。摘要如下:
  1. 根據統計,在1998年股東會季節,已經有超過一千家的公司准許其股東透過網路方式投票,而在1999年股東會季節中,更有約220萬個Street Name帳戶(約佔Street Name帳戶的6.5%)利用網路方式進行投票。根據ADP公司的統計,該公司所設立的網路投票網站每天約有42,000人次進站進行投票。
  2. 根據ADP公司的統計,利用網路之成本僅為書面的9%,相對的若利用電話方式,其費用雖僅為書面的53%,但其成本仍是利用網路的六倍左右。
  3. ADP(Automated Data Processing)為一間股務代理公司,是股票發行公司和股東之間的中間機構,將委託書寄發給股權受益人。ADP利用其Proxy Edge Service進行此種服務,最初此種電子方式僅限於法人或機構投資者, 但是目前其服務已經擴展至一般的投資人。請參見該公司網站。至於Direct Report Corp.則開發出ProxyCenter與Shareholder Direct等系統提供業者使用。請參見其網站
  4. 根據Direct Report Corp.的統計,若股東都同意公司經營階層的建議,則投票時間可以在一分鐘之內。
  5. 就美國證券實務而言, 許多美國投資人所購買的股票, 並未直接登記在該投資人的名下, 而是登記在券商、銀行、或其他名義上持有人(nominees)名下,此等股權稱之為Street Name,故就發行公司之股東資料而言, 僅會出現名義持有人之名稱, 而不會有真正投資人的名義出現。
幾個要知道的名詞:
  1. Proxy:委託書
  2. Solicitation:徵求
  3. Informed consent:充分瞭解後的同意
  4. Web site prospectus:網站公開說明書
  5. Road Shows:法人說明會
  6. Voting instruction form, VIF:投票指示表
  7. Personal Identification Number, PIN:個人認證號碼
  8. Datagram:電話投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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